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三元区台江国有林场无人机采购项目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含税)
4、数量:1项
5、项目用途:自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备履行投标承诺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3.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中标后,该项目不得委托或分包其他厂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投标人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8.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25年08月22日起至2025年08月28日止,上午08:30—12:00,上午15: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