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加盖单位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加盖单位公章)2.特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钻探或定导向施工队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请登录)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火烧铺煤矿24采区地面水平井瓦斯预抽工程及技术研究》钻完井施工项目专业分包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范围:详见文件。4.服务期:33个日历天。5.最高投标限价:489.94万元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2 00:00至2025-08-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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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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