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雪公司为保障外出工作任务顺利开展,需租赁车辆满足出行需要,车辆出租方需资质齐全;车辆出租方需要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合法车辆,且交强险和必备商业险齐全,具备安全运营基本条件;车辆出租方需要提供承运车辆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保险卡等;车辆出租方需要有充足的备勤车辆保证随时满足我公司公务出行需求;
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最高限价:10万元(含税,税率3%);
1.4实施地点:(请登录)
1.5质量标准/要求:(1)排量大于等于1.5L,或续航能力大于400公里的新能源车。车辆原值10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
(2)所提供车辆需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牌证齐全;提供车辆外观完整(保持原车原貌),车内清洁卫生,车壳无伤痕、表面无沉积灰尘;车辆保险齐全,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不计免赔率险等其他保险险种。
(3)每月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结算。
(4)租金费用包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用、以及维保费用。;
1.6付款结算方式:每月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里程数结算。已方于每月月底前按照实际结算里程向甲方开具租赁费发票,发票为増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发票金额向甲方付清款项。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具有小型客车租赁资质;
2.3业绩要求:近3年(2022.1.1)以来有类似或相同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9:00时止……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