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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直供配送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金湖直供配送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淮安金湖苏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冷库(建筑面积为1021.2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1米)、分拣、干货区(总建筑面积为1472.4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6米)、卸货平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建筑改造、结构加固、通风防排烟施工、给排水消防水施工、普通及应急照明、供配电施工、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停车场、卫生间、智能化系统、冷库及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7)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改造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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