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LYCG
2.项目名称:龙游县团石农垦场家禽养殖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养殖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包括设施设备采购、深化设计、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一期主要内容包括90m×13m×2栋双层平养养殖设备及配套打料车电箱、锅炉、水泵、发电机等;二期主要内容包括90m×13m×7栋及70m×13m×1栋双层平养养殖设备及配套打料车电箱、锅炉、水泵、发电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供货地点:龙游县小南海镇团石农垦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5890000元
6.最高限价(元):5100000元(其中一期最高限价为1000000元,二期最高限价为4100000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供货并按照土建施工进度同步验收。(其中一期安装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及调试,二期安装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电子评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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