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2、项目名称:兰州市元托峁沟及大滩南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对元托峁沟洪道和崔家大滩南河道缓冲带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地点在西固区、七里河区。工程选址起点为西固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元托峁沟洪道处,终点为大金沟汇入七里河区崔家大滩南河道处,总治理长度4.03千米,总生态修复面积约11.3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缓冲带强化措施、建设护坡等。具体为:(1)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植物收割31800平方米,基底修复17820平方米,种植挺水植物17820平方米;(2)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基底修复77300平方米,植物群落构建74670平方米;(3)缓冲带强化措施:绿篱隔离带2630平方米,浅水旁路湿地5500平方米;(4)护坡:新建生态护坡和格宾石笼护坡相结合的护坡13150平方米。
4、建设地点:西固区、七里河区
5、资金来源:环保专项资金、政府配套。
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7、项目概算总投资:3252.76万元。
8、服务周期:4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1月07日;
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算完成。
9、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6、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监理机构拟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专项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6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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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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