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年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内无与骗取全责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9)投标方承诺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所投包件所有作业地点的业务内容、业务状态、业务开展地周边环境及设施设备(含电源设备)、相关管理要求等,已充分了解业务开展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中标后合同执行。投标方需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绥芬河站北场集装箱货场消防设备设施补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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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采购项目 |
施工地点 |
主要内容 |
计划工期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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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绥芬河北场集装箱货场消防设备设施补强 |
绥芬河站北场集装箱货场 |
室外消防给水管路大修DE160,室外消防管路采用钢丝网骨架复合塑料管。管道长约1600米,施工方式为水平拉管、开挖施工,管线埋深为-2.61m。室外防冻消火栓13座,阀门井为6座,所有井均为新设混凝土井。施工时过一处既有涵洞,混凝土路面、明沟排水沟及盖板拆除修复。 |
70日历日 |
2607000.00 |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20日10:00至2025年8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