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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消毒溶液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1 收藏项目
1. 采购项目内容、控制价及要求:

序号

采购名称

需求及数量

招标控制价

(元/吨)

服务期限

1

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消毒溶液供应商入围

次氯酸钠消毒溶液(A-Ⅱ)浓度10%

需求量约800吨/年,最终据实

结算

1050

暂定3年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年,从中标合同生效开始计算。(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权利,采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合同期限,如调整合同期限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甲方亦对此不作任何补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体现,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或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原件);

d.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一个月纳税和社保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经营许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次氯酸钠溶液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3.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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