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岑巩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190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4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04000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标项
标项名称:岑巩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20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加速急诊科发展,拓展急诊通道并提升急救能力,根据我院发展需要,计划2025年完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需对该项目采购招募施工单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3年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书面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23时59分至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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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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