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BS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移动通信设备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已由武汉东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2112-420118-89-01-6088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信科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综保区二期围网内 (凤凰山街以北,豹溪路以东,流苏南路以西,清风小路以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4万平方米,共享中心约3.2万平方米,生产制造用房约4万平方米,研发办公楼约2.4万平方米,餐厅约0.7万平米及相关配套用房。地下室在共享中心与研发办公楼,约0.9万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移动通信设备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包括综合布线、公共广播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包含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周界防护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桥架管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无线对讲系统、信息中心机房工程、安保中心机房工程以及多媒体数字会议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 交货地点:移动通信设备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具体交货时间在此期限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2.3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为所投核心产品(LED小间距COB显示屏)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LED小间距COB显示屏)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及以上弱电智能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含封面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②项目发票(发票二维码清晰可查并提供税务局发票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5日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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