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朱雀湖1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备【2014】2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瑞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瑞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朱雀湖1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二次)
2.3工程规模:朱雀湖1号地块位于兰州新区纬七路与经七路交汇处西南侧,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共建设51个单体,355套住宅,其中44栋低层住宅(151套别墅),1栋公建(营销中心),4栋商业网点及2栋高层住宅楼(204套)。
2.4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7资金来源:自筹。
2.8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书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施工图纸必须达到清单编制及评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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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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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5年8月20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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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5年8月20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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