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财会/走点-浙江舟山-2025-004/总0083-办公室-其他服务 。
三、项目有效期:合同服务期限开始起三年或至甲方新一期同类采购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起始日(先到为准)。
四、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每年31万元,3年共计93(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本项目设最高限价:31(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拟采购舟山分行绿植摆放服务。主要用途是舟山分行绿植摆放。业务应用场景为营业用房及办公用房。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分行及下辖各支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入围不超过2家公司(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低于4家,则入围两家供应商;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则入围一家供应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具备工行舟山分行各营业办公场所的的绿植摆放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5年8月 20日至2025年 8月 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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