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汀江流域上杭县中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二标)已由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汀江流域上杭县中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审〔2024﹞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上杭县美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约95%、自筹约5%,招标人为福建省上杭县美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汀江流域上杭县中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汀江流域上杭县中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标)建设地点为上杭县中都镇军联村、永联村、陈和村、黄坊村等行政村;(二标)建设地点上杭县中都镇古坊村、黄店村、由安村、亲睦村、田背村、兴坊村等行政村;
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预算审核价为9806817元、(二标)预算审核价为20828855元(各标段规模具体详见上杭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价书);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汀江流域上杭县中都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二标)主要施工内容均为新建生态护岸、下河坡道、下河台阶及河道清淤等;
2.5 最高控制价:(一标)9806817元;(二标)2082885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一标)692210元、(二标)1470093元(含暂列金(一标)466991元、(二标)99185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一标)安全生产措施费225219元、(二标)安全生产措施费478243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2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等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一标)180日历天、(二标)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1日00:00时至2025年09月11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1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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