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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县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淮安)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0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县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淮安)】,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拟采购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县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淮安)所需的货物。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项目工期、地点及保修期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规模

技术要求及数量

项目工期

项目地点

保修期

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湖县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淮安)

金湖县水处理工程设备

采购金额预估为450000元人民币(含税)

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淮安市金湖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2年。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1.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7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1.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9业绩要求:2022年8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2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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