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岐下洋村虾产业和村咖及周边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下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下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和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306.78平方米。主要结构类型为钢框架结构。本项目主要由1栋丙(二)类生产厂房、1栋低层民用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暂定609.24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2.2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上建筑、安装工程等,具体编制范围详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2.6发包控制价:913971元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发包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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