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数控产业园区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SG(请登录)
1.3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数控产业园区安装充电桩。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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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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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数控产业园区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 | 1.00 | 元/kWh | 采购人通知开工后 60日历天内完成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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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截至2025年8月,我司员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 224 台,目前无充电设施。充电场地由我公司免费提供,员工通过手机扫码支付充电费用。最高限价由“服务费+基本电费”组成,其中“基准电费”价格按园区上一年度平均电价测算为0.67元/kWh。成交供应商应按使用量每三个月向我公司支付。一年后依照园区基准电费高低另行收取,服务费保持不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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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件证明)。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类似充电桩建设合作业绩的证明至少三个(附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评审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不允许供应商分包或转包该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7时00分到2025年08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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