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高淳法院审判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本项目包含2部旧电梯拆除、回收(含机房改造,井道内圈梁整改,门洞的调整,外召唤孔洞整改等)及新电梯制作、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客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客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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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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