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请登录)
预算金额(元):7221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672645.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大型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2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大型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二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通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2024年或2025年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以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电子证书,且由本人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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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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