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2025年佛山分公司顺德医疗云备份系统项目配套设备采购(第三次),本项目拟采购1套其他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态势感知探针,用于流量侧数据采集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保障平台安全;4套云灾备前置机,用于保障新建云平台数据安全备份,提高平台数据安全性;1台数据隔离网闸,用于隔离对外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和服务于专网内用户的内部应用,避免内部应用和数据直接暴露在互联网,保障内部应用和数据的安全;2台数据采集设备-堡垒机,用于强化外网访问平台的控制,提高平台的安全性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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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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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态势感知探针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佛山市内买方指定地点 |
接收买方采购订单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采购订单产品的交货,自终验之日起提供保修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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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灾备前置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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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隔离网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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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据采集设备-堡垒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34944.80元人民币(含税),2066322.83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
(3)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至少1人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劳动合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网络安全类或容灾备份类相关设备的相关销售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7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4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0日17时3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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