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销商,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南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销商
2.2招标编号:ZZ
2.3项目概况:
(1)本次拟申报发行的债券品种为交易所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2)拟招标2家证券公司担任本次发债项目的主承销商,由其承担发债相关的前、中、后期服务。其中1家为主牵头承销商,另外1家为联席主承销商。
2.4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2)协调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开展相关工作;
(3)制作本次发债的申报材料,如募集说明书等;
(4)向交易所报送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材料;
(5)跟进审批制度,推进注册发行流程;
(6)根据公司用款需求和市场行情,选择最佳发行窗口,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7)在本次发债获得拟挂牌转让交易场所的无异议函后,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8)负责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登记以及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等受托管理等;
(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2.5服务期: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2.6质量标准:
(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交易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且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牵头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并成功发行过公司债券至少一次;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登记,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查询截图;
3.6信誉要求:
3.6.1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内容中省份选择全部,查询界面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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