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预算金额:196万元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优惠率不低于10%,不符合的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优惠率为15%,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100*(1-15%)=85元;优惠率为1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100*(1-18%)=82元,以此类推)
采购范围: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配供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年度工作考核。乙方在首个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双方将于该年度结束前30个工作日内就续签第二年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于首个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实施地点: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产品,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与其经营活动对应的有效资质。(食品经营企业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需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照苏财购〔2022〕2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伍佰元/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