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三、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服务)地点:
具体建设地址由中标人中标后负责选择,并报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五、协议(合同)有效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
运维合同有效期:自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之日起一年。
注:招标人不保证框架协议内所有包含的装机容量全部实施。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建成且移交规模合计不低于20MWp容量的光伏设备集成;合同生效之日起九个月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建成且移交规模合计不低于50MWp容量的光伏设备集成,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标段合同。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本项目按工程量划分为5个标段,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标段号 |
预估容量(MW) |
备注 |
|
标段一 |
100 |
|
|
标段二 |
100 |
|
|
标段三 |
100 |
|
|
标段四 |
100 |
|
|
标段五 |
100 |
注:①框架协议期届满或框架协议期内各标段中标人实际工程量达到标包预估容量时,即终止该标段中标人的框架协议。
②本项目共五个标段,允许同一个投标人最多中标其中1个标段(除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外),即同一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最多仅能被推荐为本项目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2.招标范围、规模:
2.1.1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农户、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须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以及首年运维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1.2招标规模: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广州市内区域的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单个项目1MWp以下规模)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利用以上所辖区域现有农户屋顶、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开发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
3.计划工期:
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期限需要设定。
4.其他要求:
4.1.1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4.1.2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因农户屋顶、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小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标段均适用):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个国内已投运的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12MWp的类似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集成业绩,设备集成业绩包括: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内容)或光伏项目设备供货(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及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其中,①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②户用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业主方(或项目运营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或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业绩内容及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结算证明等)。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且以承担集成及开发任务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的工作任务(设计任务或集成及开发任务)的成员单位。
八、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8月19日22时00分至2025年9月1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