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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18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FJL

2、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1

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439200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为《全省各单位食堂食材入围(资格预审)项目》合同包1入围的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此件。

(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12)承诺与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3)供应商承诺函。

(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格式)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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