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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FX2025-SH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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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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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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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特勤二站及特勤四站营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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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社会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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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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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特勤二站及特勤四站营房改造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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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43.5484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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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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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本次采购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建本工程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本工程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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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8月26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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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含图纸)、邮寄费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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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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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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