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南航法标部境外上市融资租赁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
1 |
境外上市融资租赁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专项法律服务 |
1 |
650000 |
650000 |
/ |
|
合计 |
65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本项目价格评审以【含税】价为准。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
1 |
境外上市融资租赁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专项法律服务 |
香港 |
1年期,外聘律师在期限内服务至项目完成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如分所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所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分所参加,须提供分所、总所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分所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