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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河安泽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JZ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河安泽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安行审发〔20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省级资金外,剩余由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沁河安泽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工程任务:通过新建堤防工程、旧堤加固、滩槽整治和主槽防护等工程措施,完善防洪体系、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工程治理范围:起点为安泽县府城镇高壁村,终点为冀氏镇半道村,治理长度27.27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河道护岸;河道疏浚;新建护底;拆除原有橡胶坝;河口治理;橡胶坝坝袋及充排水设备更换;护坡修复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沁河安泽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 沁河干流:1.堤防工程:新建堤防1277m;2.护岸工程:新建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1364m、护坡修复1600m;3.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4951m、橡胶坝底板拆除1座;4.河道护底工程:新建格宾石笼护底6479m;4.建筑物工程:新建穿堤涵闸1座、橡胶坝修复4座、钢坝闸续建1座;5.监测工程:新建水尺13个、雷达水位计1套。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6269.573395万元。 2.3建设地址:安泽县府城镇高壁村至冀氏镇半道村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4、项目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的缴纳凭据,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且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5、信誉要求:①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名单。 须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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