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支渠、七里支渠、潘村支渠清淤疏浚工程(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780158.3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支渠、七里支渠、潘村支渠清淤疏浚工程(重)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80158.3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对枫江支渠、七里支渠、潘村支渠三条支渠进行清淤疏浚,总计清淤长度为10.03km,其中枫江支渠清淤长度为3.35km,七里支渠清淤长度5.10km,潘村支渠清淤长度为1.58km,清淤渠段现状分为明渠段及盖板段两种类型,明渠段采用干挖法配合人工清淤的方式,盖板段采用湿挖法配合人工清淤的方式。(二)盖板段无检修孔渠段按50m的间隔间距新建检修孔,本次共计新建检修孔82座,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780158.35
合同履约期限:自收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通过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工程。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供应商;
(2)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和持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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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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