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GZ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中巴商务车)-A分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越野车)-B分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轿车)-C分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招标采购需求,能够提供技术及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良好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许可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名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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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