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河煤层气区块3口采空区勘查井钻井工程专业分项。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河煤层气区块3口采空区勘查井钻井工程专业分项。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完成高河煤层气区块3口采空区勘查井钻井工程专业分项(井号为GHS-04、GHS-06、GHS-09),工程量包括直井钻井、下表层套管、下技术套管、下生产套管、氮气钻进、取芯、保护井口、防喷井口、基础成果资料提交、配合固井测井、钻井工程施工用池挖掘恢复、泥浆岩屑无害化处理等。采购人可调整施工井数,不保证最低工作量。预计钻探总进尺约1900米。
(2)做好录井工作,包括岩屑录井、钻时录井、钻井液录井、简易水文观测及井口监测等工作。
钻井所需表层套管、技术套管、生产套管、测井、固井、占地由采购人提供,其他工作均由供应商完成。
2.2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需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0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8月20日12点00分起至2025年08月23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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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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