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县文化旅游****局明长城-昌图段-石虎子长城1号敌台本体保护及保护性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施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并运转正常后支付合同额的97%,预留合同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一、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5.《长城保护条例》6.《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7.《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相关的古建筑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及现状勘察报告二、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本着保护文物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的修缮原则。遵守不改变原来建筑形制、结构、材料和工艺技术的原则。遵守对文物建筑最少干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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