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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0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5-2

项目名称: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6087.1

最高限价(元):956087.1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

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

★(2)采购内容:

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附后)。

★(3)履约期限:

10天

★(4)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支付审核定案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6)质量标准:

合格

★(7)质量保证期:

不少于1年(若某项工程涉及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则按照管理条例执行)

★(8)报价方式:

(1)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2)应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更改,不得缺项漏项增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10)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11)安全要求:在场施工期间,乙方自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1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13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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