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到货总金额的95%,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待甲方项目现场验收合格1年之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改为“乙方将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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