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汉发改投资[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源县黎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融资资金、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源县黎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汉发改投资[2025]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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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汉源县。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25万吨/年。包含综合处理车间、制砖车间;建设建筑垃圾预处理及再生骨料生产线1条、再生无机料生产线1条、烧结砖生产线1条(年生产砖不低于8000万块标砖),并配套场站所需其他辅助工程;配备1套建筑垃圾移动处理设施设备等总投资约16898.45万元。 2.3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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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牵头。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分工要求为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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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下载招标资料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0日0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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