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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开发ManS504-H7井录井技术服(变更)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ManS504-p位于新疆沙雅县境内,计划开钻日期2025年8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1)录井:综合录井。(2)其他:井筒液面监测,元素录井等评价录井项目,具体以作业通知书为准。

2.3 服务期限: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2.5 标段/标包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技术服务的企业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作业的队伍资质,拟投入本项目队伍不少于1支,且队伍不存在停工整顿的状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队伍清单;(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队伍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3)提供拟投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队伍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的承诺。其中,停工整顿结束验收合格的队伍除提供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承诺外,另行提供油田业务部门向市场(招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的验收材料。

3.2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3)提供截图;(4)(5)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否决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2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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