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编号:THDY-202529-XB01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公司批准,施工需要租赁塔式起重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机械需求数量 | 预计租期 | 计价方式 | |
单位 | 数量 | |||||
1 | 15#楼塔吊 | 6013 | 台 | 1 | 14 | 月租 |
2 | 13#楼塔吊 | 6015 | 台 | 1 | 14 | 月租 |
3 | 10#楼塔吊 | 6013 | 台 | 1 | 14 | 月租 |
4 | 进出场费 | / | 台 | 3 | 每台 | |
2、技术要求:参照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3、验收要求:所提供的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性规范要求。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固定单价,且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2、所报价单价包含机械送达指定地点的设备租赁费、设备运费、备件备品费、税金、利润等费用,不含操作人员工资。
3、所有报价均需附供应商盖章报价单及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合同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严格按照合同模板(附件一)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对账周期为月,每月25 日至 30 日为双方机械租赁的对账期,乙方根据甲方进度安排并按甲方书面材料租赁订单要求将货机械送达至甲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后,经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并根据相关约定每月完成对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月租赁总结算款的80%;设备使用结束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停租和退场时间,甲乙双方办理设备租金的末次对账和结算手续,待乙方组织把设备全部撤出施工场地后三 个月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租赁设备尾款。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机械,接到订单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五、交货地点
昭觉县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现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比采购报名
2025年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