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和平街北段(富强路-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和平街北段(富强路-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设计(2)建设地点:晋州市(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全长约1372米,红线宽30米,采用单幅路形式,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24m车行道+3m人行道;雨污水各两道,采用DN800mm的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4)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其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技术标准、规范、规程。(6)标段划分:1个标段。(7)最高限价:31.579万元。
2.2招标范围: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和平街北段(富强路-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全部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其他要求:(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0 00:00:00至2025-08-26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2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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