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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以 宜农函〔2025】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 3960 万元、市级配套 180 万元、县级配套 1260 万元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宁县。
  2.1.2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以及土壤培肥工程等。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
  2.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0 00:00 至 2025-08-25 00:00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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