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108国道跨毗河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审批【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71.65万元。108国道跨毗河桥改造工程设计长340.839米(实施长度3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新建一座长128米、宽30米的桥梁。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安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内容。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与设计同步进行),设计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并通过)、BIM设计、工程变更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专项设计;
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等)、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测量、地下管线勘测、土石方测量等)、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支护体系(若有)及为完成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和后续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4)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应为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桥梁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0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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