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财会/采购-浙江嘉兴-2025-004/总0004-机构-/其他自助设备。
三、项目有效期:/。
四、项目预算:364.34(万元)。项目分2个子项,各子项预算金额(含税)如下:子项1自助服务系统(服务端)及自助设备和医保刷脸支行终端:244.34(万元);子项2无线查房结算推车:120(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子项1自助服务系统(服务端)及自助设备和医保刷脸支行终端:244.34(万元);子项2无线查房结算推车:120(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子项1:本子项将投入自助服务系统(服务端)一套,23.6寸壁挂机30台,43寸柜式自助终端30台,F11型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15台,DC P10便携式医保移动终端5台;子项2:无线查房结算推车120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分2个子项。每个子项各确定中标人1名。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子项)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嘉兴分行和浙江省荣军医院所在区域的配送、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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