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金额说明:根据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需对物业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审计,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11]1870号文件,取费基准为公共收益总额的3‰,审计前未列入公共收益公示但审计后认定为公共收益所增加的金额或审计后认定不应列入公共收益所节约的金额,按5%另计收费。服务费不超过10万元,其他具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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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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