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监理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188号、闽水审批[202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坂面镇、台溪乡、溪尾乡、洋中镇和西滨镇;
2.2工程规模: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11.153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8.983公里,新建护岸长2.170公里;新建排水箱涵7座,排水涵管39处。工程总投资约20192.64万元,建安投资约12585.04万元,工程建安费最终以财评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级、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含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等内容,监理人应对上述内容的监理相关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5最高控制价:189.93万元;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施工图设计阶级、工程开工准备及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其中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完成过建安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22时至2025年8月25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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