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7S[2025]1318号2.项目名称:奎屯河水资源配置规划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00元5.最高限价:********.00元6.采购需求:根据《水资源规划规范》、《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及《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水利行业水资源配置与调度方案》等要求及规范编制《奎屯河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主要内容: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水资源需求预测、水资源配置原则与目标、水资源调度策略、水库运行调度、水资源调配工程、水资源监测及信息管理、水资源保护与节约、水资源应急调度、水资源配置与调度效益分析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2025年10月提交成果,11月通过审核。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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