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025-2027年汽车充电桩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SXTT2508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不含充电桩设备的全部场站施工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重点单一商机(单一渠道或单一业主,充电站数量≧3个,且单个充电站的装机功率不低于600KW的需求不在本次招采范围))。根据陕西公司汽车业务发展现状及规划预估,现启动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025-2027年汽车充电桩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及预估数量具体如下: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 1 | 施工部分 | / | 1 | 4425.40 |
| 2 | 设备部分 | / | 1 | 1966.20 |
采购预估金额:5800万元(不含税),6391.60万元(含税)。
建设地点:陕西省。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
1.3本次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划分4个份额,具体如下:
|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 1 | 份额一 | 40% | 2320 | 西安1(北区、东区、临阎、西区、高新、长安) |
| 2 | 份额二 | 30% | 1740 | 榆林、延安、渭南、铜川 |
| 3 | 份额三 | 18% | 1044 | 西安2(周杨、南区)、咸阳、宝鸡 |
| 4 | 份额四 | 12% | 696 | 汉中、安康、商洛 |
备注:西安大区对应行政区:西区:碑林区、莲湖区;北区:未央区;南区:雁塔区;临阎区: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长安区、蓝田县;高新区:鄠邑区;东区:新城区、灞桥区;周杨:周至、杨凌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投标折扣100%;投标人以模块基准价为基础填报不含税投标折扣(详见附件《模块基准价》),不含税投标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为承装、承修类)。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换领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则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资质。
2.1.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若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则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相关要求。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汽车充/换电场站施工或汽车充/换电场站总承包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至少500万元人民币(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至少提供1张对应业绩的发票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如为线上订单,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如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提供框架合同及甲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订单无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时应附甲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文件),原件备查。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外市电引入、机房(柜)土建、动力配套、用户设备安装】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陕西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外市电引入、机房(柜)土建、动力配套、用户设备安装】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投标人同类产品(【外市电引入、机房(柜)土建、动力配套、用户设备安装】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适用于二级集采及非集中采购]
(20)投标人同类产品(【外市电引入、机房(柜)土建、动力配套、用户设备安装】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21)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1.7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19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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