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塘岗中心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公共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塘岗中心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高新区塘岗中心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主要内容为面积约232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积约128万平方米的绿化管养服务及生活垃圾收运等,预算为3670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7340万元
2.8服务期限:该项目计划进场日期为2025年10月1日,实际进场日期以交接日期为准。合同服务期限采用2+X(X≤1)的模式,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1次。
2.9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水洗作业、环卫设施管理、护栏清洗、铲雪除冰、公厕管理、“牛皮癣”清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公(游)园管理、绿化养护、绿化设施管护、草花更换及花境管理、绿化零星工程、防汛值守、应急处置及抢险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3670万元/年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2500万元(或单个合同服务面积不少于16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业绩或单个合同服务面积不少于89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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