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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徐海路西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1-4406(请登录)

招标条件

1.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3〕2 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徐海路西段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3〕2 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徐海路西段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徐海路西段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5-2025-0008-03-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徐海路西段勘察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 12 米,路线长度约 660 米,建安费估算价约1680.37万元。

2.承包方式:

勘察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3.招标范围: 

3.1 勘察范围:

3.1.1 工程范围:本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服务。

3.1.2 阶段范围:工程勘察(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补勘、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报审、交桩、放线等)。

3.1.3 工作范围:按招标内容。

3.2 设计范围:

3.2.1 工程范围:本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的工程设计服务。

3.2.2 阶段范围:初步设计(含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配合完成完工资料及竣工资料(协助核对竣工图)及后续配合服务。

3.2.3 工作范围: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徐海路西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和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补勘、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报审、交桩、放线等)、方案修改(若有)、初步设计(含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配合完成完工资料及竣工资料(协助核对竣工图)等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服务服务期:55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1)总勘察设计周期为55日历天。

(2)自合同签订起2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第三方审核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自合同签订起2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蓝图、CAD图、PDF图、方案深化说明、方案深化效果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并出具概算报告后的 2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 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 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蓝图、CAD图、PDF 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6)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备注:(1)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按期完成;(2)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工期进行顺延;(3)招标人、评审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中标人每次应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4)勘察工作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可同步进行。第三方审核施工图时间及有关报批报建的时间不包含在总勘察设计周期内。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46110.26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38566.58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107543.6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符合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且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5.对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5.1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5.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 3 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 5 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 1 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 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0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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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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