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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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项目名称 |
2025年日照市普通国省道小修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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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日照市 |
建设性质 |
小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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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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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请登录) |
招标类别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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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财建指〔2025〕3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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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 |
日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日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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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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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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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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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财政投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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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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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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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G204、S313、S225、S314、G518、G206、G342、S222及S220等9条普通国省道部分路段共计327.077公里,进行挖补、灌缝、防护、排水等小修工程。 2.招标范围:负责文件范围内的小修工程和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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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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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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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标段 (SG1) |
2025年日照市普通国省道小修工程施工,负责文件范围内的小修工程和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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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①承担过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②承担过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单独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者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注:1.若一个项目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视为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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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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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④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日,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投标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⑧投标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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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 ①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二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①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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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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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违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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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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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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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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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实,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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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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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08:30至2025年08月2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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