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番禺区城市道路常规定期检测项目(2025年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1,873.3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番禺区城市道路常规定期检测项目(2025年度)):
采购包预算金额:2,781,87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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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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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番禺区城市道路常规定期检测项目(2025年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81,87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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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城市道路常规定期检测项目(2025年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城市道路常规定期检测项目(2025年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须包含公路技术状况参数、路面平整度),且该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明确标记出证书附表中的上述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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