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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国有资产物业屋顶12.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中山市古镇镇国有资产物业屋顶12.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古镇镇国有资产物业屋顶12.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89.509831万元,招标人为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预算金额:34,895,098.31元。2.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4,895,098.31*(1-8%)=32,103,490.44元,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山市古镇镇国有资产物业屋顶12.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山市古镇镇国有资产物业屋顶12.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②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③运维单位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有效的资质;或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取得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上述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3.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

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3个。投标人须在代理机构登记报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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