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9月-2026年12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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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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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鲜类食材 |
1 |
批 |
一、采购内容 (一)生鲜类食材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肉类、禽类、蛋类、果蔬类、海鲜鱼类、冻品类、农副产品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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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生鲜类食材 |
1 |
批 |
一、采购内容 (一)非生鲜类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食类(米、 面、粉、豆类)、干杂类、调味品类、油类(调和油、花 生油)、奶制品类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6个月(拟定:2025年9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完成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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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