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9月-2026年12月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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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9月-2026年12月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ZLLZ2025-C3-068-LZQT项目名称:****局融水苗#****局2025年9月-2026年12月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磋商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柒仟元整(¥********.00)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柒仟元整(¥********.00)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服务要求描述1****局融水苗#****局2025年9月-2026年12月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1项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为了能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税收工作的开展要求,提高服务质效,本项目拟招1家供应商为****局融水苗#****局提供纳税咨询辅导、档案整理、数据处理等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6个月(拟定:2025年9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网站、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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